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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光電(5371)減資 每股退2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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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光電減資 每股退2

2016-06-16 04:58 經濟日報 記者李珣瑛/新竹報導

中光電(5371)昨(15)日舉行股東常會,通過去年財報、盈餘分配案,以及現金減資20%

計配發1.5元現金股利;第3季完成減資作業,每股可再退回2元,今年股東每股可拿到3.5元。

中光電去年每股純益3.51元,今年首季是0.59元,優於去年同期的0.54元。中強電今年5月合併營收45.31億元,月增7.2%、年減20.2%。累計前五月合併營收226.52億元,年減16%

中光電節能產品5月合併營收26.81億元,月增3%。其中背光模組營收約12.29億元,月增7%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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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光電: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股相關事宜

鉅亨網新聞中心 (來源:台灣證券交易所) 2016-07-26  17:00 

第二條第11款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7/26

2.減資基準日:105/07/08

3.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:

(1)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,依「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」股東名簿記載

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,每仟股換發800股(即每仟股減少200股);

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,按每股面額10元計算給付現金,計算至元為止

(元以下捨去),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。

(2)減資換發股票時程:

1.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:105年8月11日

2.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:105年8月12日至105年8月25日

3.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:105年8月15日

4.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:從105年8月16日至105年8月25日

5.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:105年8月26日

6.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,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。

(3)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:

1.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,憑以辦理換發新股。

2.已過戶舊股票換發: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

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、原留印鑑及集保存摺影本等,

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。

3.未過戶舊股票換發:股東請備妥舊股票、過戶申請書、證明文件

(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)、集保存摺影本、

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等,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。

4.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,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

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,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。

5.換發地點︰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,

地址: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,電話:02-25865859。

4.換發股票基準日:105/08/20

5.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: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。

6.新股預計上櫃日:105/08/26

7.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:434,423,110

8.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

(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/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):100%

9.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%者,

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:不適用。

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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