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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56 協益電子: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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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益電子: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


第二條第11款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7/04/30

2.減資緣由:本公司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考量財務槓桿之運用,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

股款予股東。

3.減資金額:新台幣 257,600,000元

4.消除股份:25,760,000股

5.減資比率:20%

6.減資後實收資本額:新台幣1,030,400,000元

7.預定股東會日期:107/06/11

8.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:103,040,000股

9.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(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、A/減資後已發

行普通股):100%

10.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%者,請說明

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:不適用

11.其他應敘明事項:

(1)減資後普通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,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

司股務辦事處辦理拼湊成整股,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,依減資換股基準

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,計算至元為止(元以下

全捨),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。

(2)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,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,俟股

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,授權董事長另訂定減資基準日、減資換股基準

日等其他相關事宜。

(3)本公司本次現金減資基準日前,本減資案如因法令修訂、主管機關核示,或為因應其

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需修正,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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