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ayFan 發表於 May 5, 201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5, 2016 (已編輯) 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5/04 2.減資緣由: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,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, 辦理減少資本額以消除累積虧損。 3.減資金額:新台幣8,461,352,940元整。 4.消除股份:已發行股份846,135,294股。 5.減資比率: 32.382656%。 6.減資後股本:新台幣17,667,921,300元整。 7.預定股東會日期:105/06/14 8.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(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、A/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):1,766,792,130股 , 比率100%。 9.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%者,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:不適用。 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 此內容已被編輯, May 5, 2016 ,由 RayFan 新莊人, 淘氣的阿丹 2 意見的鏈接 分享到其他網站 More sharing options...
淘氣的阿丹 發表於 May 6, 201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6, 2016 2349錸德 2.43 高級餐巾墊 06.14 新竹04.13 狠愛玩喔~ 賣不了什麼錢 意見的鏈接 分享到其他網站 More sharing options...
淘氣的阿丹 發表於 July 27, 201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7, 2016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5/07/26 說明 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7/26 2.減資基準日:105/07/27 3.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: 一、本公司為辦理減資換發股票,依據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細則」及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 作業程序」之規定,訂定本作業計劃。 二、本次應換發之股票,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,計普通股2,612,927,424股 ,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,共計新台幣26,129,274,240元。 三、本次減資新台幣8,461,352,940元,銷除已發行股份846,135,294股,用以改善 財務結構;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,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。 四、減資比率:32.382656%,每仟股換發676.17344股(即每仟股減少323.82656股)。 五、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: 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(股):1,766,792,130股 每股金額(元):10元 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(元):17,667,921,300元 六、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(全部採無實體發行),依「減資換股基準日」 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,每股換發0.67617344股;減資後未滿 壹股之畸零股,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 湊成整股之登記,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,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 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(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 費用,計算至元為止,元以下捨去),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該收盤價認 購之。 七、減資換發股票日程: (一)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5年9月25日,並自105年9月30日開始全面換發 新股票(無實體發行)。 (二)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:民國105年9月20日。 (三)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,舊股票自民國105年9月21日起至105年9月29日止 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。 (四)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,舊股票自民國105年9月19日起至105年9月29日止 ,停止在市場買賣。 (五)普通股新股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05年9月30日。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 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。 (六)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。 八、換發之程序及手續: (一)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,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 股東,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,以利辦理換發作業。 (二)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(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 理過戶),請於民國105年9月20日(含)前將持有之股票舊票、印鑑章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。 (三)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,須俟新股發放 日(民國105年9月30日)後,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、買進 報告書或交易稅單、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、印鑑章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。 (四)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,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,不需辦理任何手續。 (五)換發地點: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,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, 電話:(02)2504-8125。 九、其他未盡事宜,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。 十、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備後辦理之,本公司將於普通股 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。 4.換發股票基準日:105年9月25日 (無實體發行) 5.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: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票完全相同。 6.新股預計上市日:105年9月30日。 7.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:1,766,792,130股 8.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(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/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):100% 9.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%者,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:不適用。 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董事會同時決議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,授權 董事長於必要時,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該計畫所預定之減資換股基準日。 新莊人 1 意見的鏈接 分享到其他網站 More sharing options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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